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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支持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安全有序推进载人飞行等低空文旅消费活动,每年发放消费券2000万元支持高空跳伞、低空观光等消费;支持建设高原无人机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支持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安全有序推进载人飞行等低空文旅消费活动,每年发放消费券2000万元支持高空跳伞、低空观光等消费;支持建设高原无人机试验基地,面向国内外企业免费提供高原无人机测试服务(省级和州市级财政分别补贴70%/30%运营成本);鼓励制定高原无人机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最高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支持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安全有序推进载人飞行等低空文旅消费活动,每年发放消费券2000万元支持高空跳伞、低空观光等消费;支持建设高原无人机试验基地,面向国内外企业免费提供高原无人机测试服务(省级和州市级财政分别补贴70%/30%运营成本);鼓励制定高原无人机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最高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支持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安全有序推进载人飞行等低空文旅消费活动,每年发放消费券2000万元支持高空跳伞、低空观光等消费;支持建设高原无人机试验基地,面向国内外企业免费提供高原无人机测试服务(省级和州市级财政分别补贴70%/30%运营成本);鼓励制定高原无人机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最高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支持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安全有序推进载人飞行等低空文旅消费活动,每年发放消费券2000万元支持高空跳伞、低空观光等消费;支持建设高原无人机试验基地,面向国内外企业免费提供高原无人机测试服务(省级和州市级财政分别补贴70%/30%运营成本);鼓励制定高原无人机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最高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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