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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严禁金融机构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 建立健全股东不当所得追回制度和风险责任事后追偿机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
政策直接适用对象(银行)。公司于2026-01-29修订《股权管理办法》,明确“加强股东股权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重点关注大股东行为,发现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涉及本行的违规行为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违规情形加剧,并向监管机构报告”,并要求“采取隔离股权、资产、债务、管理等措施,切实防范利益冲突和风险传染”——与四部门《实施意见》“严禁金融机构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完全同向,属直接执行该监管要求
政策直接适用对象(银行)。公司于2026-03-26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对“股东和关联方错报、瞒报关键数据信息、违规开展关联交易等情形,本行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内部问责制度对相关人员问责、限制股东相关权利”,并要求按穿透原则将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纳入管理——直接呼应四部门文件“严禁金融机构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及风险责任追究机制,为政策同向执行方。
原安信信托(2025年报释义确认),前控股股东上海国之杰曾违规占用资金、向股东输送利益致公司风险爆发,后经重组由上海国资上海砥安认购入主并更名。本次四部门文件明确“建立健全股东不当所得追回制度和风险责任事后追偿机制”,建元信托作为A股唯一曾因股东利益输送被处置并完成重整更名的信托公司,其整改历程正是该政策针对的典型监管案例。
2025年报明确“贯彻落实《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持续夯实关联交易管理体系”,集团设关联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并强调“关联交易透明度持续提升、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作为治理规范的头部保险集团,在股东行为与关联交易监管全面趋严背景下合规成本可控,相对受益于治理溢价。
2025年报披露“公司股权结构多元,各类资本相互融合,股东行为规范且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稳健的公司治理奠定坚实的基础”(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在四部门强化股东行为监管、严禁向股东输送利益的制度环境下,股权结构清晰、治理机制成熟的城商行所受合规冲击最小,属相对受益的治理标杆型银行。
海航集团破产重整后,海航系通过“海航集团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间接持有上市公司权益(2025年报披露),信托受益人高度分散、任何主体无法控制海航信管行使股东权利。四部门文件要求严格穿透规范金融机构股东行为、严禁向股东输送利益,其复杂的信托化股东结构属于监管穿透核查的重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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