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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法庭将进一步探索深化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司法路径。当前,“内卷式”竞争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一大突出问题。下一步,法庭将持续强...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法庭将进一步探索深化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司法路径。当前,“内卷式”竞争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一大突出问题。下一步,法庭将持续强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具体包括:严格依法规制头部企业掠夺性定价和其他排他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防止“赢家通吃”挤压中小企业利润空间;重点规制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典型横向垄断协议行为,恢复良性竞争生态;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加大对关键前沿领域科技创新和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法庭将进一步探索深化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司法路径。当前,“内卷式”竞争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一大突出问题。下一步,法庭将持续强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具体包括:严格依法规制头部企业掠夺性定价和其他排他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防止“赢家通吃”挤压中小企业利润空间;重点规制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典型横向垄断协议行为,恢复良性竞争生态;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加大对关键前沿领域科技创新和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法庭将进一步探索深化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司法路径。当前,“内卷式”竞争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一大突出问题。下一步,法庭将持续强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具体包括:严格依法规制头部企业掠夺性定价和其他排他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防止“赢家通吃”挤压中小企业利润空间;重点规制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典型横向垄断协议行为,恢复良性竞争生态;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加大对关键前沿领域科技创新和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法庭将进一步探索深化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司法路径。当前,“内卷式”竞争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一大突出问题。下一步,法庭将持续强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具体包括:严格依法规制头部企业掠夺性定价和其他排他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防止“赢家通吃”挤压中小企业利润空间;重点规制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典型横向垄断协议行为,恢复良性竞争生态;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加大对关键前沿领域科技创新和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法庭将进一步探索深化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司法路径。当前,“内卷式”竞争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一大突出问题。下一步,法庭将持续强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具体包括:严格依法规制头部企业掠夺性定价和其他排他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防止“赢家通吃”挤压中小企业利润空间;重点规制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典型横向垄断协议行为,恢复良性竞争生态;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加大对关键前沿领域科技创新和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法庭将进一步探索深化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司法路径。当前,“内卷式”竞争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一大突出问题。下一步,法庭将持续强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具体包括:严格依法规制头部企业掠夺性定价和其他排他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防止“赢家通吃”挤压中小企业利润空间;重点规制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典型横向垄断协议行为,恢复良性竞争生态;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加大对关键前沿领域科技创新和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法庭将进一步探索深化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司法路径。当前,“内卷式”竞争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一大突出问题。下一步,法庭将持续强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具体包括:严格依法规制头部企业掠夺性定价和其他排他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防止“赢家通吃”挤压中小企业利润空间;重点规制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典型横向垄断协议行为,恢复良性竞争生态;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加大对关键前沿领域科技创新和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法庭将进一步探索深化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司法路径。当前,“内卷式”竞争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一大突出问题。下一步,法庭将持续强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具体包括:严格依法规制头部企业掠夺性定价和其他排他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防止“赢家通吃”挤压中小企业利润空间;重点规制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典型横向垄断协议行为,恢复良性竞争生态;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加大对关键前沿领域科技创新和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法庭将进一步探索深化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司法路径。当前,“内卷式”竞争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一大突出问题。下一步,法庭将持续强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具体包括:严格依法规制头部企业掠夺性定价和其他排他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防止“赢家通吃”挤压中小企业利润空间;重点规制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典型横向垄断协议行为,恢复良性竞争生态;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加大对关键前沿领域科技创新和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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